上海资深专家高科技园区引进项目立项程序
1、项目的提出:
I. 项目包括研发项目,中试项目和产业化项目。
II.由提出人准备与项目有关的文件,提交给总师办。
2、 项目会谈:
I. 总师办组织有关人员与项目提出人会谈;
II.由总师办在会谈后整理出项目简介(初稿),提供给评审委员会。
3、 项目初评:
I. 由园区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;
II.汇总后报总裁办初审。
4、 项目综合评审:
I. 由市场部调查该项目的市场前景;
II.由产业化部研究其产业化的途径;
III. 由财务部考虑其融资、投资渠道;
IV. 总裁办按项目的十一条线分档;
V. 总师办汇总上述意见,请项目提出人写项目可行性报告。
5、 项目复审:
I. 组织与项目专业有关的专家评审;
II.提交总裁办,由总裁办决策;
III.由总裁办发出通知。
6、 项目的实施:
I. 撰写项目实施(计划)任务书;
II. 指派具体人员负责执行项目的流向:
III. 流向包括:A)园区暂不受理;
B)园区外执行;
C)园区内执行;
D)划归要素市场。
7、 项目流程中的表格:
I. 表1-项目概要表;
II. 表2-项目可行性论证表;
III.表3-项目实施计划表。